2005年8月30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二版:时政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检察官高墙内撒播法治阳光
本报记者 史诗 通讯员 陈然

  即使身陷高墙,依然能够让他们感受到法治的阳光,这是宁波市镇海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室3位检察官的信念。
  监所检察最重要的是做到“宽严相济”。今年6月,被告人董某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按照规定应该押解到监狱服刑。为了逃避监狱服刑,董某通过种种借口希望留在看守所内服完剩下的刑期,监所方面在审查后准备批准他的申请。驻所检察室对此作了调查,发现董某的申请理由看似有道理,实际上经不起仔细推敲,不符合留监所服刑的条件,就向看守所建议将其送监狱服刑。7月2日,董某被依法送监狱执行剩余刑期。
  镇海检察院驻所检察室通过每月一次的公安、检察、武警三家联席会议,使检方发现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在一次会同看守所民警和武警联合进行的安全大检查中,他们发现部分在押人员把劳动工具带回监室,留下了事故隐患。检察室及时向监所提出检察建议,最后通过三方的密切合作,监所立即出台了针对性措施。由于工作到位,与监管单位配合默契,几年来检察室辖区内看守所从未发生过重大事故。
  为了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镇海检察院还在全国首创了在押人员家属会见制度。涉嫌刑事犯罪被羁押者的家属,都可以在每个星期二到监所检察室会见驻所检察官,反映有关情况。该制度为在押人员家属提供了一个了解亲人被关押后安全健康状况的平台,也为其反映和控告执法、司法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供了一个有效途径,同时还能有效缓解家属的紧张、无助、猜疑和对立情绪。
   在制度保障的同时,驻所检察室还十分注重科技强检。看守所所处的地理位置相对偏远,他们利用电信专用光纤,实现了驻所检察室与区检察院本部的数据、视频、声音的共享。通过电脑数据库,检察室对辖区内看守所全部进出人员的基础数据实行信息化管理,对在押人员的数据一天一查。通过数据提示,及时掌握即将诉讼期限届满的案件和羁押期满的人员,发送催办单督促看守所依法执行,有效防止了超期羁押现象。